大商股份子公司1.08亿哈尔滨购商铺
大商股份(600694)24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哈尔滨麦凯乐总店与大连大商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2日签署三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麦凯乐总店收购房产公司拥有的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73号首层、-1层及-2层商铺(面积分别为574.08平方米、4705.40平方米、748.21平方米),依据标的房产的评估净值1.08亿元,收购价格合计1.08亿元人民币。
公告同时表示,由于大商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公司二股东的股东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审阅了会议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牛钢回避表决,经其余12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子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哈尔滨麦凯乐总店与大连大商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玉臻 、王有为、王会全、尉世鹏、刘淑莲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该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在哈尔滨市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东北店"的巩固;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3日